发布时间:2022-09-13 17:23
为纪念“9·18”事变91周年,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防空警报鸣放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鸣放时间:
2022年9月18日(星期日)上午9时18分至29分。
二、鸣放范围:
绥安街道、朗池街道、城南街道、骆市镇、小桥镇、望龙湖镇、回龙镇、新店镇、绿水镇、星火镇、老林镇、消水镇、双流镇、渌井镇、东升镇、黄渡镇、灵鹫镇、西桥镇、青山镇、木垭镇、蓼叶镇、大庙乡。
三、信号规定:
鸣放信号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,分为:预先警报、空袭警报、解除警报3种。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,时间3分钟。
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,时间3分钟。
解除警报:鸣一长音,持续3分钟。
3种警报信号共9分钟,不同警报信号之间停顿1分钟,共计11分钟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本次防空警报鸣放活动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、学习、生产、生活和营业秩序,届时不要恐慌,也不需要疏散和掩蔽。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,确保鸣放期间的治安稳定、秩序正常。
(二)鸣放期间,县公安局、县交警大队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。各机关和医院、学校、厂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值班保卫工作,防止突发事件发生。
(三)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趁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。否则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营山县人民政府
2022年9月11日